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眼睛不舒服、看不清,哪些情况要去医院?

时间:2020-03-05 来源: 爱尔眼科

这段时间,想必大家都在家里憋坏了。随着陆续复工,一些眼睛不舒服的朋友也想到医院进行治疗。这里还是提醒大家,目前全社会都在抗击疫情,尽量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场所就是对控制疫情做贡献,部分眼部不适症状,可以暂缓就诊。

可是疾病的发生总是出乎意料,近期线上就接到不少大众咨询眼睛异常的情况该怎么处理的问题,对于是否要去医院做进一步诊治,大家都很忐忑。那到底哪些情况要及时去医院呢?

这些情况一出现,

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并及时就诊:

01
 
有出血、组织损伤或眼部剧烈疼痛等,如眼部曾经被异物剧烈撞击或有异物、光等接触:眼外伤(如眼球穿孔伤、眼球破裂伤、开放性眼外伤等)、眼球内外异物伤、眼化学伤(如化学试剂烧灼伤)、热烧伤性眼外伤、活动眼辐射性损伤(如电光性眼炎)等;
 
02
 
 
眼睛痛并伴有头疼难忍甚至呕吐、眼球充血发红、感觉眼球发硬或视力急剧下降的情况:如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等;
03
 
 
单眼视力急剧丧失、有一过性黑矇的经历、视力突然急剧下降至眼前仅存光感甚至无光感:如视网膜中央动脉阻塞等。
 
如果是长了针眼(如麦粒肿等)、眼睛轻度充血发红、有点模糊看不清或者眼睛干涩、轻度流眼泪等情况,建议暂时不用去医院就诊。

本溪爱尔眼科医院